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设立首席财务官职位
2008年06月02日 08:12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首席财务官职位,但是在任命前须通过中国保监会核准。昨天,保监会下发了《保险公司首席财务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对首席财务官的履职行为进行持续评估和定期考核,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首席财务官。而首席财务官则应负责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和维护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调度、收益分配、经营绩效评估等;负责或者参与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参与战略规划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等工作。(记者王雪瑾)
【编辑:马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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