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参股保险公司有望“破冰” 已获国务院同意
2008年01月12日 05:2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藩篱”有望正式解除。记者昨日从银监会获悉,国务院已原则上批准了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而随后银监会与保监会还将研究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双方还将在近期签署合作备忘录。
早在去年9月份,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了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文件,但文件中并没有涉及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单一股权比例限制。而在目前的商业银行法中,因禁止混业经营,银行不允许投资保险公司。若这一方案得以最终公布,将实现制度上的重大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中则首次取消了此前禁止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公司的禁令。其中,单一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不得超过保险公司20%的股权,且须成立3年以上3年连续盈利是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硬性”门槛。
事实上,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步伐要走得更快。2006年9月,保监会发文放行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目前,中国人寿已成功入股广东发展银行,平安保险则将平安银行纳入怀中。
而中国人寿总裁万峰对这一政策评述称,如果银行获准入股保险公司,双方在股权合作方面有更进一步的合作,这对整个保险行业来说都是好事。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有了利益关联,在银保业务管理和促进方面也会有更深入有效的合作。
此前,建行、交行等银行曾表示有意设立银行系保险公司。记者昨日在采访中获悉,保监会与银监会送报的文件中并没有包括同意由银行独自设立保险公司的条文,对于银行能否设立新的保险公司尚未得到明确。(记者殷洁)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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