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近日表示,央企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在全流通条件下,各级国资委应尽快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制度。
李伟是在厦门召开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上做出以上表态的。国资委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所谓的制度只是一种管理思路,并不一定会单独出台新文件。
目前的思路是,国资委将建立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国有股权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在全流通背景下,建立该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公司管理层利用非流通股入市的机会操纵股价。记者此前从13日召开的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资委对该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已经完成。
在股改后,如果国有股比例过低将不利于保持控股地位,加上一些公司可能会有再融资要求,因此需要一个最低持股比例的具体说法。而利用这套监测系统,国资委可以有效掌控那些被认为必须由国家控股的行业里的上市公司。
根据介绍,在该系统下,有限售条件的国有股权交易或转让,须先经国资监管机构确认并解密后,国有股东才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下一步国资委还将进一步确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检测系统的主要功能及管理目标。
该人士表示,该制度还需要中央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共同摸索和完善。他说,针对高管的监管已经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董事、董事会的评价办法》等文件中做出了规范;对投资变动的管理也出台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如果出台新的办法,还要考虑与老办法衔接的问题。
该人士透露,除了探索对普通上市公司的监管思路,国资委还在研究对整体上市企业的管理思路。(李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