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此间举行的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两部门将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手机三类家电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农民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试点时间暂定在2008年5月底前。
三类家电产品的具体补贴范围,由两个部门共同招标确定。山东、河南、四川三省的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财政部门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人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记者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