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记者近日从静安区法院了解到,《劳动法》开始实施时,劳动争议比较多地集中在蓝领,而白领劳资冲突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猛增并呈上升趋势。同时,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争议类型越来越复杂。
案例一:空姐“未婚先孕”被待岗
仅登记结婚5天的空姐张某,在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体检时,意外被发现已妊娠10周。作为飞机乘务员工种的特殊性和航空公司的规定,航空公司认定她未婚先孕,属违章违纪,随即停止了她空中飞行,作待岗处理发放最低工资。
后来,航空公司又与张某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这引起张某的不满,她起诉到法院,要求予以支付和补偿各类经济损失约9.5万余元。
法院认为,航空公司因工作特殊性,可以制定针对怀孕女乘务员工作,安排从事地面事务或酌情安排休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日为2003年12月底,这时张某正处在哺乳期内,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至哺乳期期满。
法院判决航空公司支付张某工资、工资差额和晚退工损失计1.5万余元。
法官点评:
张某在被检查出怀孕时,她已登记结婚,只不过怀孕在先,但严格意义上讲,航空公司不能认定她是未婚,毕竟张某持有国家认可的结婚证。航空公司的《关于重申空中女乘务员婚、育假期若干规定的通知》,可以对怀孕、生育者,取消飞行资格,却不能作待岗处理。张某与航空公司合同期限至2003年12月底,但张某正处哺乳期,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满。
案例二:病假单复印件引官司
生育女儿后的沈小姐,身体未能彻底恢复,经医生诊疗分别又开具了3份病假单。但公司却不认可沈小姐寄去的复印件病假单,作出解除与沈小姐劳动关系的决定。
法院认为,沈小姐向公司寄去病假单复印件,此举不影响她患疾病的真实性,公司不作核实就认定沈小姐旷工,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双方应恢复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沈小姐工资及病假工资9944.17元。
法官点评: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劳动者持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应该获准休息。员工的病假单应事先交给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让单位可安排其他员工顶岗。
案例三:离职返还MBA学费
徐小姐任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总监,合同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2004年初,公司支付徐小姐MBA学费25.8万元。同年12月,徐小姐辞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2005年3月,公司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徐小姐归还学费25.8万元并要求以徐小姐的2004年税后奖金冲抵。徐小姐提出反诉,要求公司支付2004年的全额奖金及25%补偿金。
法院一审判决,由公司支付徐小姐2004年年度奖金22.6万余元(税前);徐小姐返还公司学费22.1万余元。
法官点评:
劳动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义务,对于企业对她的特殊培训费用,要通过公司规定来行事,徐小姐选择提前辞职,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利义务是同等的。
[案件分析]
静安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法官陆俊告诉记者,“涉白领劳动争议案件”的起因主要有:白领超时工作频繁,疲劳不仅与体力支出有关,更增加心理压力;白领注重自我价值的体现,这类案件相对其他劳动争议而言,比较集中在对职位的调整、获得培训学习待遇等方面,说明白领对提升个人价值的机会及其可能引起的隐形、潜在利益十分重视;还有,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机构。
陆俊建议,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大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处罚力度,同时劳动者要提高法律、证据意识。 (焦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