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北京市消协今天继续“二评”返券促销,指出返券促销面临5大法律质疑。
一是涉嫌价格误导。专家指出,返券促销涉及复杂的演算过程,总折扣率随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并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这种促销方式扰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使明码标价失去了作用,而且“买100返100”等的标示,极易造成所售商品打5折的误解。
二是 涉嫌“变相搭售”、“捆绑销售”。返券活动中,商家大多对商品标价进行了“技术”处理,消费者很难找到标价正好达到参与返券活动的合适商品,只好费心寻找其他商品弥补差价,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须在很短的期限内消费完毕,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购物,而所购商品价格也很难恰好等于返券数额,于是要么放弃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现金。如此循环往复,导致消费者违背初衷,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钱财,买了一堆可能并不需要的商品。传统的搭售行为,是明确要求消费者购买A(商品),就必须购买B(商品);返券规则却是消费者买了A′(总价限额商品),就得在商场内再买B′(返券额度商品),否则会遭受相应损失。后者虽未指定明确的购买对象,但却限定了购买商品的价格总额和购买地点,名为让利,实际上是以损失返券为“要挟”精心设置的“变相搭售”、“捆绑销售”陷阱。不仅涉嫌变相强迫交易,而且把一部分成本强行转嫁给了供应商。
三是涉嫌价格歧视。在返券活动中,由于交易规则过于复杂,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年龄职业各不相同,有的精于算计,有的面对同样的商品,可能就要向经营者付出更多的费用。这实际上是利用消费者的不足和弱点,赚取昧心钱,涉嫌价格歧视。
四是涉嫌违法发行代金券。商场印制的返券也是代币票券中的一种,虽然只限在商场内使用,但却具有货币的一般属性:一是可以在一定区域的市场上流通;二是可以购买各种不同种类的商品。这种随意发行返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人民币的权威性,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且容易引发偷税漏税等社会问题。
五是返券额度过高,涉嫌低价倾销。据业内专家反映,商业零售业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销所能承受的正常额度也就是“满100返20”左右,超过这一标准,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现实中,部分商家长期、高频度地开展高额返券促销活动,主要原因在于存在提高商品售价再返券、利用税收管理漏洞返券不交税等问题。(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