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纤维含量名不副实
国家标准规定:纺织品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尤其丝麻制品要注明丝和麻的种类,如桑蚕丝、榨蚕丝、亚麻、苎麻等。
本次监测的纺织服装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随意标注纤维种类和纤维含量。一些进口服装的纤维标注中,大量使用了真丝、人造丝、弹性纤维、尼龙、聚酯纤维、橡皮筋以及抗起球纤维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名称。一些经销者在推销时,也利用含糊不清的纤维标注,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
此外,一些服装标注的纤维含量与实测值相距甚远,如上海卢湾迈姿服饰店经销的“MNG”大衣(货号:31000604),标注为20%羊绒、60%羊毛、20%锦纶,实测羊绒含量仅为1.7%。
[问题四]标注混乱难以识别
产品标识是产品质量的组成部分之一,国家标准对标识标注作了强制性规定。
监测发现,恒隆广场经销的Er-mentgildoZegna(商品名称:JACKET-BLOVSO,货号:62-LP KM6-723-476);上海列香百货有限公司经销的ErmentgildoZegna(商品名称:LONGSLEEVEVNECKK,货号:52-ZIK10-100-F95)均采用了全英文标注。
此外,部分进口商品未标注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安全类别、产品等级以及执行标准,消费者购买了此类信息模糊和缺损的商品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上海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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