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北京商报报道,在KTV版权收费之争日益激烈的时候,深圳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通过协商,争取到了1元的收费标准。但协会秘书长张效坤表示,深圳的情况有点特殊,深圳是从两年前就开始交费了,但是当时还没有音像管理协会,他们和音像著作权协会签定了协议,按照0.072元每平方米每天的标准,基本合1元/房/天。协议到2007年11月到期。
张效坤同时给了北京同行3个对策:谈判降价、自拍MV、自开演唱会。他表示,首先可以谈判,版权费还是应该交的,但是12元显然有点多。
由于KTV方面只有议价权,没有定价权,如果谈不下来,张效坤认为可以继续交词曲的著作权费,然后自己拍MV,几百家KTV,每家交10万,就能拍几千首MV,词曲是主要的,背景拍些风景就可以了,不会有太多费用。
此外,他还表示,对于大家都喜欢的港台歌星,他们的版权比较贵,KTV可以自己组织他们的演唱会,这样版权就是自己的,一样可以用到KTV的包房里。
北京某大型KTV经营主管刘先生表示,“2元肯定是高了,现在用文化部的曲库,每首歌点用一次才1毛钱。而且,他们的100个包房今天只用到了30个,那些没有使用的包房也要交费,显然不合理。
刘先生与张效坤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可以考虑一起拍MV,不一定是北京或深圳地区,可以是全国各地区一起来做,或者大家分别做,然后交换使用,在MV的背景里,可以加入一些软性广告,同时也解决了一些拍摄的经费。(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