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稳定
一、金融集聚
截止2005年末,上海金融市场交易规模总计达到35万亿元,其中证券交易额5万亿元,占全国的79%;期货交易额6.5万亿元,占全国的49%;银行间市场成交23.2万亿元,黄金市场成交额1168亿元,外汇市场成交规模逐步扩大,成为人民币汇率形成的主要定价市场。上海拥有各类金融机构610家,其中银行类机构231家,证券类机构110家,保险类机构269家。金融资产达到3.2万亿元,约占全国的9%。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也纷纷在沪设立各类营运中心。上海是中国外资金融机构聚集程度最高的城市,包括花旗银行、美国银行、瑞士银行等世界金融巨擘在内的300多家外资金融机构相继在上海设立中国区总部或分支机构。上海已成为金融市场体系相对齐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国内金融中心,初步具备了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实力。2005年8月10挂牌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金融集聚应关注的问题:(一)资金跨区域流动。长三角地区异地信贷资金流动如果缺乏严密的监控和规范、引导,也可能对长三角经济金融发展产生一些消极影响,进而会影响到金融稳定,必须引起关注。(二)交叉性金融业务监测与管理问题。
二、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中应关注的问题:(一)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后的货币错配风险。(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风险。在中国企业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短期融资券存在潜在的信用风险。因此,要加强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和信用评级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三、金融开放
加入世贸组织后,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加速。截至2005年末,在沪各类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达320余家。其中上海外资银行业营业性机构87家,外资银行业机构代表处100家;有28家外资银行选择上海作为在华业务的主报告行,约占外资银行在华主报告行的70%;在沪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占全国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50%。截至2005年末,上海共有外资证券、基金代表处56家,外资合资保险公司25家,保费收入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已达17.5%。
金融开放中应关注的问题:(一)中资金融机构面临外资金融机构的全面竞争。(二)资金跨境流动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因此要加强资金跨境流动的监测和分析,密切关注金融风险在国际的传递和扩散,加强国际间的监管协作。
第六部分
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稳定
一、政策环境与金融稳定
2005年,上海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在本市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制定了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二、金融法制建设与金融稳定
2005年加强了对企业破产中债权人;,惩治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骗贷、“掏空”上市公司等严重金融违法行为,充分;げ撇ê偷1H;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对鼓励投资、;ね蹲收呃,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开展了《存款保险条例》起草的研究和论证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
2005年,金融法制工作为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的金融法制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国金融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规范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缺失、金融信用法律环境尚待完善以及金融执法力度仍有待加强等方面。
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金融稳定
截止2005年底,上海共发放贷款卡93421张,系统已经推广应用到全市具有信贷业务的所有中外资金融机构共1245个信贷网点,涵盖了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五大类信贷业务信息。
在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建设上,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止2005年12月底上海纳入个人基础数据库的信用卡数610多万户,授信总额544亿元,个人贷款154万笔,余额2883亿元,上海15家商业银行1634个查询终端平均每天查询2万笔,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
由于注重资信评估业的规范管理,重视各家评估机构的评估质量,及时修订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改进评估方法,从而使上海贷款企业资信评估业得到稳步健康的发展,参与资信等级评估的贷款企业逐年增多。在稳步推动借款大户的资信评级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小企业的评级问题。
四、支付清算系统与金融稳定
2005年,上海大额支付系统共清算资金333020亿元,日均清算资金达1326.78亿元。目前,上海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已增加到51家。
上海区域性票据交换2005年共清分各类票据约6085万笔,同比增加243万张,增长4.16%;清算资金量达91869亿元,日均清分各类票据24.6万张,日均清算资金372亿元。目前,参加上海区域性票据交换的交换单位已达3234家。
五、反洗钱与金融稳定
反洗钱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分析水平逐步提高,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查处了一批涉嫌洗钱案件。
反洗钱工作应在以下方面继续完善与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检查。二是结合本地区特点,进一步完善对可疑资金交易非现场监测分析,提高反洗钱监测分析水平。三是继续推进上海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四是加强同公安部门联络和协作,进一步完善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合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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