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方便持卡人使用銀行卡,提高銀行卡服務水平,防范銀行卡違法犯罪行為,銀監(jiān)會昨天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卡服務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保護持卡人信息和持卡人用卡安全,預防銀行卡違法犯罪,《通知》要求各銀行在2012年1月1日前按照有關銀行卡組織的屏蔽規(guī)則,完成對POS機打印憑條上銀行卡號碼相關數位的屏蔽工作。對必要的安全提示和服務電話等,要通過銀行自助設備的電子屏幕顯示,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張貼各類說明。
為方便持卡人用卡,要求各銀行對借記卡存款、取款、掛失等業(yè)務開放代辦業(yè)務,對5萬元以上(含)取款、掛失申請,代理人提供雙方身份證件即可辦理;對遺忘信用卡密碼的,在嚴格核實確認持卡人身份后,及時辦理密碼重置服務;對遺忘借記卡密碼的,當場可以核實確認持卡人本人身份的,及時為其辦理密碼重置服務,當場不能核實確認的,應在調查核實確認身份后7日內辦理完畢;對持卡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掛失申請,應在接到掛失申請并核實掛失人的身份后,立即凍結掛失卡片;對持卡人本人提出的解凍申請,應在嚴格核實持卡人身份后及時辦理解凍或補發(fā)新卡等掛失后續(xù)處理。(記者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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