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1日电(记者 童静宜 通讯员 吕律) 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今天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三地工商部门为促进长三角地区进一步联动发展,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工商第3、4、5号文件”,就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と龇矫,做出了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表示,这三个文件的签署意味着苏浙沪三地在着力打造一体化市场准入环境、推进执法合作、联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迈出了更坚实的一步,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苏、浙、沪三省市的联动发展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作为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准确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更加积极有效地为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推波助澜一直是三省市工商部门共同追求的目标。
去年12月,三地工商局在上海召开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第一次会议”,率先拆除行政篱笆,联合签署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发布“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推出《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外资合作交流六项举措,标志着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正式启动。
据悉,一年以来,三地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苏浙沪工商“共商、共议、共建、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并得到了有效的运作。特别是股权出资办法的推出,对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仅浙江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办理的股权出资就达到金额82亿元。
在今天的会议上,三地工商签署的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协作协议要求苏、浙、沪地区工商部门建立健全“异地受理机制”、“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保护机制”、 “打击传销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三地工商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与支援。
合同监管合作协议则要求三地工商部门建立“合同监管工作联动制度”,通过加强区域之间合同监管的协作关系,在案件联合预警、查处等方面建立协调、配合和协查机制,在格式条款备案、拍卖监管等方面开展联动监管,提高合同监管效果。通过建立“合同示范文本资源共享制度”,构建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库,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统一制订、发布和推广。
商标品牌监管合作协议要求三地工商部门建立“重点驰、著名商标;っ肌保萆瘫瓯磺秩ǖ挠泄厍榭,将被侵权严重的驰、著名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由三省市予以重点保护;建立“长三角商标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跨区域商标案件的“协办制度”、“督办制度”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抄告反馈”制度,同时明令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擅自用作企业名称;打造“长三角品牌”,进一步赋予知名企业无形资产。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认为,这次会议签署的三个文件就是推进长三角转变发展增长方式的三个着力点,长三角联动正在从技术性向政策性转向,从专业性向社会性转向,长三角工商的定位,也应当体现大国工商、前沿工商、同位工商的理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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