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识别和防范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以下简称非法证券活动),证监会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就如何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这一问题,证监会负责人指出,非法证券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易反复,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时,该类违法活动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一遇到适当“气候”,极易死灰复燃,迫切需要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
证监会负责人说,《通知》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领导进行了相应安排,国务院层面成立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
地方层面,明确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可以根据《通知》精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政府为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力度,先后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参加,为有效遏制本地区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