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
2008年01月17日 1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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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1月15日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要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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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7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今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这次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
周望军在接受中国政府网等网站在线访谈时说,现在我们国家价格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宏观调控主要是形成市场价格机制,截至到2006年,我们国家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95.3%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当然还有不到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这次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我们实行的措施,一个叫提价申报,一个叫调价备案。在整个市场零售额中,我们干预的是极少数的商品,就是昨天公告里发布的,比如成品粮、猪肉、食用植物油、鸡蛋等,干预的品种在所有社会商品里是极少数的。第二,我们干预的企业也是极少数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才干预。对极少数企业的干预和对极少数商品的干预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
周望军还说,第二方面,现在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并没有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过是对企业提价的合理性、理由的充分性,政府保留审查的权利。比如调价备案,你先调价,然后把调价结果告诉我,政府对你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合理性涨价,政府是不干预的。政府没有也不可能要求企业亏损经营。第三方面,也不会因为政府干预措施来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我们这次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影响市场机制发挥。(据中国政府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闻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