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拟增加90元,即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0元。7月1日起,北京市低保、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等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均将上调,其中养老保险标准预计今日出台。
最低工资 每小时涨0.54元
按照7月1日将执行的新规定,2007年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拟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40元、每小时3.82元,调整到每人每月730元、每小时4.36元,月增加90元。增幅为14%,系历年最高值。该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低保调整 310元提至330元
据新标准,今年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由现行月人均310元调整为月人均330元,提高20元。
这意味着,城市户籍居民家庭若人均月收入不足330元,可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低保申请。
昨日,民政局救灾救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调整低保新政策时,已考虑到4月以来肉、蛋等价格上涨迅速。
失业保险金 每档增30元
北京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按照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共分为5个档次标准。今年拟在原来的392元、419元、446元、473元、501元(平均月标准446元)的基础上每档增加30元,分别调整为422元(保险累计缴费不满5年者)、449元(满5年未满10年者)、476元(满10年未满15年者)、503元(满15年未满20年者)、531元(满20年以上者),平均月标准476元。
工伤标准 护理费月增130元
目前,北京市共有8534人享受工伤定期待遇。据新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至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其标准今年拟由2006年月人均1268元调整到1475元。
其中,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其标准今年拟由2006年月人均712元,调整到842元,月增加130元。这是今年社会保障各项指标中,调整幅度最大的一项。
此外,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按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今年,其待遇标准拟由2006年月人均720元,调整到830元,月增加110元。(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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