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4日)上午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从下月开始,北京市23万低收入困难人员将开始享受临时性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发放期暂定为5个月,如果应急救助期内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将持续。
据北京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测,今年7月、8月和9月,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已经达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据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人介绍,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向本市低收入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此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为本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全部对象,总人数约为23万人;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发放期暂定为5个月(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2月)。
同时,北京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及市财政局等部门将持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如暂定应急救助期内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北京市政府要求各区县确保落实此项惠民政策,财政和民政部门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临时生活补贴的及时发放。(记者 杜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