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评价注重经济质量
●清理淘汰污染落后产能企业
●促进产业企业产品优胜劣汰
●要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5%,其中第二产业增长13.6%,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9%。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6月份同比上涨4.4%)。城乡居民收入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快速增长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2%。对外贸易增长较快,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3%,其中,出口增长27.6%,外贸顺差达112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1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13326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663亿美元。
上述统计数据表明,中国经济处于偏热状态。当前经济运行中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长速度超过预期目标(GDP增速、投资增速、收入增速、消费增速、外贸增速);二是通货膨胀水平持续走高(原材料价格、资产价格、居民消费品价格);三是国际经贸有压力(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过多、反倾销等贸易纠纷扩大、人民币升值压力持续);四是生态环境与生产安全问题严重(国际上对中国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压力加大、国内节能减排目标艰巨、生态环境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国内外对中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注不断加码、生产安全和劳动领域问题频发)。
由此可见,对中国宏观经济进行适当的调控是必要的。但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方向应改变思路,不应是简单地抽紧银根以降低投资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速度,而是要利用这一调控的机会,着力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效地解决国际经贸压力、生态环境问题与生产安全问题。换言之,就是要用2年至3年增长速度空间的适当压缩,去换取全面而长效的经济秩序和经济结构的改善。笔者主张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对于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评价,在现有的增长速度、吸引投资、出口、税收等指标中,要剔除那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造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或存在隐患产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和产品安全质量事故或存在隐患产业、在劳动工资违法和违法使用土地等方面所形成的GDP、投资、出口、税收等数据。对于上述方面所形成的“劣质的”经济指标,数据越大越应给予负面的评价、通报直至追究其行政责任。一定要改变经济指标越大越好的传统政绩观念。而对于改造“劣质”经济指标为“优质”经济指标取得良好效果的地方和部门,则应给予正面的评价和鼓励。
二,通过经济增长速度适当降低、原材料需求减少的时机,坚决清理和淘汰那些在生态环境方面、生产安全方面、用地用工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违法违规企业(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金属制造、建材等企业,小煤矿等开采企业)。坚决清理和淘汰那些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树立起“中国制造”产品质量的形象。对于依赖这类企业税收的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借机形成制约这类企业死灰复燃的机制。
三,在经济增长速度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必然出现产能过剩产业的调整问题,应适当提高产业标准、企业环保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以期实现产业、企业、产品的优胜劣汰,实现产业、企业的优化重组。不要把节能减排目标简单化和短期化,而应结合相应的激励和处罚制度,使企业在投资领域的优化、产业结构的长期调整、产业技术的持续进步、生态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等方面有利可图,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适当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完善工人阶层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低廉的劳动力,在经济长期高速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在经济从追求“快”改变为追求“好”的过程中,适当提高劳动力工资是合理的(尤其是应适当提高农民工工资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可以适当放缓出口增长速度,减轻出口顺差、外汇储备、反倾销纠纷、人民币升值等方面的压力;二是在劳动用工方面可逐步形成较为规范的经济秩序;三是有利于促进低收入群体农村消费市场的形成和扩大;四是可抑制依靠低廉劳动力而生存发展的国内外投资。(钟茂初 作者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