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本市将对低保标准进行调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具体调整标准将于7月1日前出台。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规定,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一定时间,造成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的,将针对低保家庭和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生活困难家庭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粮油、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应急救助为低保家庭以及其他救助家庭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生活补贴;待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停止发放。必要时调整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水平。
据介绍,从本月起,有关部门已对本市生活必需品物价等因素进行统计,同时对低保家庭生活情况跟踪调查,根据统计数据调整社保标准和社会救助标准。低保调整标准将结合基本生活物价指数、城市居民基本食物支出标准、社会平均工资、财政承受能力、恩格尔系数等因素测算得出。据透露,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会比去年有所提高。
截至去年,北京市已经先后9次提高了低保标准。现在的低保标准为每月310元。X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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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本市正式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本市曾先后九次提高低保标准,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11.6万户、23.2万城乡低收入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前,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家庭月人均310元,人均救助补差额242元,两项指标均处于全国最高水平。
低保标准一般从每年的7月1日起进行调整。(记者杜新达)
前九次调整一览
年份 月金额(元)
1996 170
1997 190
1998 200
1999 210 273
2000 280
2001 285
2002 290
2005 300
2006 310
注:1996年开始发放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