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截至10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已全部完成办公区所有非节能灯具的更换改造,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
2007年8月至10月底,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灯具节能改造工程。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近100个单位,共更换改造白炽灯64194只,T12灯具38791只,T8灯具(使用电感镇流器)218722只。据保守估算,节能改造后每年可节电约1246.3万度,折合电费872.4 万元,1年半左右就可收回改造投资。
各单位普遍反映,此次改造不仅节约了能源,而且提高了照明亮度,改善了办公环境。此次改造使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各单位通过积极配合灯具安装,提高了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加深了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政府机构节能的良好形象,为今后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国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改造后的照明系统进行质量跟踪,对超过标准照度的灯具数量进行核减,以进一步拓展节能潜力;为避免更换下来的灯管污染环境,国管局将与有关企业合作,组织废弃灯管的统一回收,做环保处理,保证改造工作善始善终,将节能环保的要求落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记者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