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炒股案频出 监管层称将严查
2008年02月26日 0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贾靖峰)近期内地上市公司进入年报披露期,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事件频出,甚至出现高管集体触规的状况,今年以来已有四起案件“东窗事发”。中国证监会二十五日强调,将“密切关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OO八开年两个月内,继大庆华科监事闫田胜、长征电气董事周联俊在年报披露敏感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后,新野纺织又出现三名高管抛售本公司股票、辰州矿业高管家属在年报敏感期内多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有愈演愈烈之势。
证监会二OO七年四月颁布《管理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公司高管均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此前,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主要表现为:一年内减持量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二成五,或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但自新规颁布以来,公司高管在年报公告前的敏感期内频发“炒自家股票”的现象,还是首次出现。
证监会二十五日表示,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已明确禁止高管从事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售股等违规行为。高管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股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对超比例售股的行为,监管层已采取技术手段予以有效限制。
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监会将“保持密切关注,严格依法办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打击和惩治力度,有效遏制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频发势头。(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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