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2007年11月1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访谈摘要如下:
证监会官员: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机制已基本建立
魏学春表示,已有31个省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的实施意见,为有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全文>
证监会官员详解何为非法证券活动
魏学春今日指出,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证券活动。<全文>
魏学春: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将受到严惩
魏学春今日表示,相关法律对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不法分子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全文>
魏学春:目前中国正处于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发期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今日透露,2006年证监会系统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超过1000件,2007年前三个季度达到1100余件,非法证券活动处于高发期。<全文>
魏学春支招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天上不会掉馅饼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今日表示,投资者应该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的股票投资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