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昨起在广东开始执法检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向检查组汇报时透露,新法实施以来,在;だ投呷ㄒ婧痛俳蒙缁岢中鞣⒄狗矫娴恼嫘вχ鸩较韵,对广东企业的成本影响不大,大多数企业普遍接受和适应新法,企业优化升级速度加快。省政府建议,国家应加快配套立法,打击从事非法公民代理劳动争议的行为,在修订刑法时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恶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和检查组全体成员听取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主持汇报会,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代表省政府作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等出席会议。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5%
据省政府汇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广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劳动关系更趋和谐稳定。主要体现在“三升一降”:
劳动合同率签订率明显上升。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我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
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明显上升,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参保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45%、25.29%、15.72%、17.66%、65.93。前四个险种参保人数均居全国第一。
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上半年,全省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人数达152.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1.4%,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0.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7.3%,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15.6%。
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下降。新法实施以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幅减少,3年左右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大幅度提高,中长期合同逐渐成为主流形式。
企业人工成本增加不超过4%
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会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大幅上涨,令企业利润锐减甚至亏损;一些企业还误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束缚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甚至连一些企业搬迁关闭的原因也被归结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
新法的实施对企业经营影响究竟有多大?根据省政府的汇报,广东有关课题调研的初步结果显示,新法实施后企业人工成本人均增加额不超过4%,这对企业影响非常微弱,因此,大多数企业也逐步接受和适应了新法,并在政府的规划和指导下加快升级调整。
非法代理引发争议案急升
广东省劳动厅在汇报中指出,随着劳动争议案件的大量上升,目前一些个人和中介组织专业从事有偿代理劳动争议现象泛滥,非法代理呈现职业化、产业化、扩散化特点。今年上半年珠三角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群体性事件急剧上升,非法代理是关键因素之一。
非法代理危害严重。不少代理人私下收取30%至50%费用,甚至以几百元买断劳动者权益,所得赔偿款悉数侵吞,劳动者难以从申请仲裁免费的法律规定受惠;有的代理人为牟取私利,组织、鼓动职工申请仲裁提出不合理诉求,不择手段阻止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纠纷,导致劳资关系双方矛盾对立;有的代理人甚至唆使职工采取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满足“法外诉求”,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此外,新法的实施,也使广东劳动部门和法院压力增大。今年以来,珠三角地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大幅上升。
建议国家加快配套立法
省政府建议,国家应加快配套立法,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制定配套法规,出台法律解释,并加快立法打击从事非法公民代理行为。
拖欠工资法律责任过轻,是拖欠工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此前,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多次呼吁增设恶意欠薪罪。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减轻了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导致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难度加大。针对此,省政府建议,修订刑法时,应考虑设立恶意欠薪罪,对恶意逃避工资支付义务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崔朝阳 林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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