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中新社发 王建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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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中新社发 王建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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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工商管理费停征首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数家肉菜市场及个体商户后发现,多数商户对此新政并不知情。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两费”停征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就绪,目前已着手汇总商户缴费情况,以退还商户已预缴费用。
停收两费 商户称“赚了”
地处福今路肉菜市场风水地的陈姨卖菜已有7年,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工商部门从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时,陈姨表示并不知情。记者询问了该市场6家档口主,其中仅有一家档主表示略有所闻。
来穗打工的蔡姐在番禺经营一家士多店,蔡姐告诉记者,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用一般根据营业额来定,她的店每月收入2000~4000元,一年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有2400元,停征管理费意味着每年可以多收2000多元。
工商局着手办理退费
记者昨日致电广东省工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收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文件,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停收后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工商管理费及市场管理费。“两费”停征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就绪,目前已要求各区工商分局对个体商户数目、已缴纳费用数额等详细事宜作出登记及情况汇总。
对于已预缴费用应退还的商户,工商部门将予以退费。考虑到多数商户是自己直接到银行缴纳,所以退费工作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而至于9月1日前“两费”未收的等处理方法,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停征的各项工作充分考虑了两费未交、或应适当退还等多种可能出现的问题,但具体的执行实施方案还需时日。(记者 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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