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自7月1日起适当提高六大电网电价水平
2008年07月02日 16:16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发改委决定自7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川陕甘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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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决定自7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川陕甘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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