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今日在此间表示,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别立法出现了很多矛盾和问题。比如,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容易造成内资转外资逃避税收等,亟需进行改革。
去年底,中国立法机构开始启动“两税合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上,一直有不同的声音。
对此,王力介绍说,税务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研究准备工作。在这个过程当中,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召开了各类的座谈会,也包括听取了部分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报送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006年8月,国务院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9月,国务院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其说明,正式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于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王力还认为,实践证明,过去对外资企业采取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对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