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股票型基金,其股票持仓比例不得低于60%.笔者查看最近公布的几份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也就是说,股票型基金必须将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买股票。假如股票市场由牛市转入熊市,即使基金经理能作出正确判断,也不能将股票一抛了事,他仍然必须十分心疼地持有大量的股票,看着这些股票市值一天一天减少。
该不合理规定背离基金倡导的理性投资、专家理财的初衷。因为对仓位的限制,使基金经理的作用大打折扣,让持有人在熊市多受损失。
著名投资大师巴菲特在股市风险较高时通常是卖出大部分股票,将这些资金还给投资人,让基金持有人避免股市风险。如果按照我国的这个规定,这样的操作显然是不允许的。如果这样的制度不修改,中国基金经理恐怕永远也成不了“巴菲特”。
不仅如此,这样的规定还加大股市的系统风险。因为募集资金必须大部分投资股票,只要市场预期有股票型基金发行,股价必然上涨,如出现基金密集发行,股价就会猛涨。7月以来,基金发行募集1000多亿,相应的指数也涨了1000多点。有些基金经理明知风险很大,但60%的规定让他别无选择,只有壮着胆子买股票。
于是,蓝筹股一步一步走向疯狂,股票指数也不断创出新高。只要中国的老百姓对基金投资的信心依然存在,只要新基金发行依然顺利,这个循环还将继续下去。
但股价不断上涨,价值投资离我们必然越来越远,风险越来越大。当基金的投资者都意识到风险的时候,留给市场的将是永远的伤痛。
为什么要有这样不合理的规定?笔者以为这都是因为前几年熊市思维的产物。
在2001年至2005年的熊市期间,发行基金的最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托市”,为了缓和股市下跌的速度。既然如此,股票型基金买股票不得低于60%的规定也应该取消了。(社科院金融所尹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