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获悉:目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省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开始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25个省份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福建、江西、辽宁、浙江4省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开始全面推进配套改革;云南、安徽、河北、湖北4省已经在全省全面推开主体改革;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调动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改善了生态环境。(记者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