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逗留期限今起缩短为7天
2008年08月01日 15:52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从今天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出入境管理部门特此提醒持护照前往澳门旅客留意新规定。此外,从下月起,本市首批赴港澳个人游居民申办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其5年有效期将到,需要提前办理新证。
根据政策调整规定,自8月1日起,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对持护照过境澳门未前往外国的内地居民,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只允许逗留2天,第三次将被澳门拒绝入境。因此,如果居民只是想赴澳门游玩,应该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澳签注。
记者还了解到,从下月起,本市居民首批赴港澳个人游申办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将面临陆续到期问题。据悉,2003年9月1日,上海、北京开通首批“港澳个人游”,当时不少居民为此申办了往来港澳通行证。由于往来港澳通行证只有5年期的,没有10年期或终身有效的,因此首批赴港澳个人游居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将陆续到期,应提早办理新证,以免影响近期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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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起,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不管是直接赴澳门还是由香港进入澳门,都必须事先办理赴澳签注,不能办一张赴港签注同时前往香港和澳门两地旅行。(记者王蔷 通讯员高樾)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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