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之爭再起波瀾。繼6日國標委在其官方網站首次就“新國標”發(fā)布“說明”后,11日,二度回應,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是“不得超過20公里”,而是“不得超15公里”。
對此“新說法”,我省各界議論紛紛,業(yè)內人士則“相當不滿”,認為該“說法”并未涉及“電動車是否劃入機動車范疇”及“電動車標準是否松限”等關鍵性問題。我省業(yè)內人士在認真比較后發(fā)現(xiàn),此份說明了無新意,相反兩次“說明”卻留下了更多的疑問。
在經過慎重商討之后,省電動車商會許先進會長昨天也道出了我省企業(yè)、用戶及行業(yè)對“新國標”期待的“底線”――把最高車速提高到35km/h,車重增加到50kg。
省電動車商會許先進會長表示,目前正在起草文件,準備近日就此發(fā)出安徽企業(yè)的聲音。
疑問一:電摩一說無法律依據?
國家標準委此次發(fā)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標準“專家解答”,表示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按期實施。此份“說明”發(fā)布不久,北京市交管局13日公開“叫板”,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電動摩托車的概念”,一時間,有關“新國標”之爭再起波瀾。
據了解,“道交法”中確實沒有電動摩托車的概念,而在省城,有關電動車的規(guī)定僅見于不久前剛剛修改過的相關道路交通立法,不過該立法中,既未提到標準問題,也未提到電摩問題,對電動自行車也僅規(guī)定“未經相關部門登記,電動自行車不許上路”。這意味著,雖然國標委竭力平息爭議,但實際上,其對電摩所作的規(guī)定,面臨有無法律依據的質疑。
疑問二:有意回避考駕照問題?
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否要歸屬到電動摩托車范圍?是否需要考駕照和上牌照?記者注意到,這份“專家解答”,對各界較為關心的關鍵性問題,沒有提及。只稱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品,但對不符合標準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基本上只字未提。
據了解,目前,我省電動車商會正在擬定“自己”的行業(yè)標準,省電動車商會透露,“底線”是把最高車速提高到35km/h,車重增加到50kg。“若新說明有意躲避關鍵問題,不僅不利于消除猜疑,還將會掀起更大風波”。
疑問三:“新說法”松綁了速度?
“專家解答”強調,《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據此,有人認為,“新說法”松綁了電動自行車的速度,不過,我省業(yè)內認為,并非這樣。
因為其后,國標委又強調,“GB17761強制性標準共規(guī)定了34項質量特性指標,明確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km/h,整車重量不大于40kg”。“這樣的說明,實際上前后矛盾,有點‘風吹墻頭草――兩邊倒’的諷刺意味”。我省業(yè)內人士說,按照這種解釋,電動車時速,可以向15公里靠,也可以向20公里靠,究竟靠誰更為合理,實際上用戶并不清楚,相反,倒是把人給弄糊涂了。
疑問四:新標準能否順利推行?
省電動車商會許先進會長說,國標委出臺的標準了無新意,全是10年前的標準,兩次的解答中,也沒有回答標準的核心問題,現(xiàn)在所謂的超標電動車,到底該怎么辦?
據許先進了解,目前國內生產的電動車,時速大都超過20km,而在國際上,歐洲的電動車時速標準為25km,日本的為30多km,美國的為36km,根據我國的國情,電動車時速設定在35km,是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標準。許先進介紹,目前我省對于電動車的發(fā)展,還是比較開放的。今年8月26日,省委書記王金山曾專門對電動車行業(yè)作出批示,“發(fā)展節(jié)能環(huán)保產業(yè),是促增長,調結構的重要方向,F(xiàn)在的小產品,可能就是未來的大產業(yè)。 ”
疑問五:民意鼎沸為何不理睬?
省工商聯(lián)電動車行業(yè)商會秘書長姚生龍此前表示,此事已經引起高層的關注,權威渠道傳出的消息表明,“新國標”或將聽取民意。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后,其他省市也紛紛“上書”國標委,希望能夠多聽取企業(yè)的想法。不過,從最新的“專家解答”來看,國標委似乎對民意“漠不關心”。
省電動車商會表示,電動車國標10年沒有修訂,這次修訂后,又沿襲10年前的做法,根本沒有與快速發(fā)展的科技一起,與時俱進,非常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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