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日于北京举行的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合同签字仪式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尚晓汀对汽车生产厂商提出六点建议。
要有强烈的竞争意识。本期汽车协议供货的一大特点是对汽车厂商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这就意味着中标并不等于赢得市场,已经中标的厂商绝不能“高枕无忧”。
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市场竞争不仅要依靠名牌产品,还要依靠名牌服务。随着汽车市场趋于成熟,售后服务逐渐成为汽车厂商确立市场地位和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严格执行价格申报制度。市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申报、调整网上价格,兑现政府采购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以及其他采购主体获得的优惠价格的承诺,确保采购人能获得较好的价格优势。
缩短供货周期。收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后,要及时供货。对于市场需求较大的紧俏车型,确保首先供应政府部门。确实遇到缺货、断货等特殊情况,也要抓紧协调、尽量缩短供货周期。
重视代理商的选择。代理商是联系生产厂家与采购人的桥梁,代理商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生产厂家的形象,对于生产厂家在市场中塑造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借助政策优势,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政府采购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因此今后的政府采购将会更多地关注对本国企业和自主创新的扶持以及环境、能源等政策功能的发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节能环保优势的车型,将会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赢得更多的政府采购订单。
2007—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共有44家厂商参加了投标。据悉,这是历次汽车采购投标厂家数量最多的一次。(经济参考报 曾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