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要办什么手续?
2008年06月19日 16:43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李先生问:我的车辆已到了报废年限,请问注销机动车需办理什么手续,过期不报废会受什么惩罚?
答:记者从东莞市车管所了解到,机动车报废(注销)需要以下资料: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号牌;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
据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达到报废期的所有人应抓紧时间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对于上路行驶的违规报废车,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车辆驾驶人?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若是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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