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国民党“立委”邱毅13日上午在“立法院”全院表决二次“罢免陈水扁案”前,痛斥陈水扁是台湾在“阳光法案”之后“所有公务员里最恶劣的人”,因为陈水扁漏报的财产超过2亿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立法院”邱毅今早赶在“立院”投票之前,再度公开痛斥陈水扁是全台最恶劣的公务员,因为扁在台湾有了“阳光法案”(“公务人员财产申报法”)之后,扁漏报财产超过2亿元。
邱毅指出, 陈水扁漏报的财产,包括吴淑珍持有建华金、智邦、胜华等股票及基金,吴淑珍珠宝,包括17件佯称借自友人的珠宝;扁租金收入,包括南京东路三段华夏律师事务所租给林志豪6年的租金收入,扁的台新秘帐存款1.7亿,以及SOGO礼券与数目不详的微风礼券等等。
其中,邱毅估算,租金部分,以林志豪一年汇25万给女婿赵建铭,在台开案里宣称是给扁一年租金推算,华夏律师事务所六年租金达150万元,扁嫂的17件珠宝粗估鉴价约3000万,再加上股票基金,台新秘帐,扁漏报财产超过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