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台中信金并购兆丰金弊案案情持续发展。检调18日大规模搜索中信金、中信银财务、投资部门及辜仲谅办公室、相关被告住处等六处地点,查扣五大箱证物,并且同步约谈涉案被告财务副总林祥曦、“法务长”邓彦敦等六人。邓彦敦、林祥曦讯后被声押。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检调18日共查扣了境外连结式结构债券的英文合约书、可疑的工作底稿,强烈怀疑“红火”公司是中信金控安排的海外一人空壳公司。据指出,检调不排除约谈中信金控董事长辜濂松。
据了解,检调怀疑,“红火”负责人是中信金控集团员工,奉辜家之命前往香港设立的“一人、一美元”公司,身上握有中信金旗下相关公司的印鉴,随时配合中信金购买境外结构债,转投资兆丰金。
检调甚至怀疑,中信金为完全掌握入主兆丰金过程,相关作业极可能是透过集团相关企业中信证券操盘下单。
据指出,检调约谈的六人中,除了林祥曦、邓彦敦两名被告外,另有中信金员工等四名证人。林祥曦、邓彦敦两人坚称中信金购买结构债,转投资兆丰金过程并无不法。不过,有部分证人的证词却不利于辜仲谅。
又据了解,有证人指称,由于购买海外结构债,集中购买兆丰金控,并不符中信银董事会决议,曾向负责的张明田反映。但张明田却向承办人暗示是“上面的决定”,加深检调怀疑辜仲谅涉案程度。
由于目前全案指向是辜仲谅主导,检调18日呼吁人在岛外的辜仲谅,能够提前返台说明,协助厘清案情疑点。检调也不排除尚有其它人士涉案,将视侦查案情进度,再签分被告调查。
检调追查,中信金并购兆丰金的转投资布局,前财务长张明田负责下达高层投资事宜命令,然后交由当时担任中信银金融投资处副处长的林祥曦负责实际执行。
检调研判,张明田是承辜仲谅之令,统筹规划透过香港分行投资结构债,大量买入兆丰金股票。而法务长邓彦敦则负责相关并购流程的法律问题咨询,应有相当程度知悉,有必要请他厘清案情。目前辜仲谅、张明田、林祥曦、邓彦敦四人,被检方签分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