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南回铁路翻车案28日上午由屏东“地检署”提起公诉,并移审屏东地方法院,被告李泰安因谋害亲人,多次破坏大众工具铁轨不顾大众安全,且又不认罪,被求处死刑,共犯黄福来则预备杀人,但有悔意,被求处6个月徒刑,缓刑两年。
据“中央社”报道,屏东“地检署”今天(28日)上午将南回铁路翻车案侦查终结,并在上午9点移审屏东“地方法院”。
此案罪犯有3人,李双全因已死亡,所以不起诉,李泰安则因诈领保险金,谋害亲人,又多次破坏铁轨,不顾大众安全,而且不认罪,没有悔意,被判处死刑。
共犯黄福来虽参与多次破坏铁轨,但最后造成陈氏红琛死亡的作案中退出,有悔意而配合检方办案,因此判刑6个月,缓刑两年。屏东“地检署”将在上午11点召开记者会说明整个起诉内容。
据悉,南回铁路火车有6次出轨,其中两次是使用脱轨器,第一次是在2004年10月21日0时16分,“莒光号”列车在枋山至内狮段压毁一块脱轨器,当时这块脱轨器因为放反了,才未造成破坏。第二次是在2005年的6月21日晚上,也是在内狮至枋山段,造成“自强号”列车出轨,14人受伤,而这两次脱轨事件,李双全夫妻都在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