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银监会及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就“银行业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中新社发 毛昭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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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活动刚结束,一群没有得到提问机会的中外记者围拢过来,不解渴似地继续提问!罢旁撼,您怎么看待许霆案啊?”好几个记者把同样的一个问题抛给了最高法院分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张军。
在我的印象中,本次两会上,许霆案已经成为包括记者招待会、代表委员座谈、媒体采访最密集的一个个案了。几乎凡是跟银行、司法、法律有关的人士都被问到了。
一个许霆,为何让媒体如此牵肠挂肚?在我看来,媒体关注许霆案,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许霆案的一审判决无期徒刑的结果遭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质疑。许霆案已从一起普通刑事案转身为社会公共事件。
第二,舆论在质疑许霆案的一审结论,老百姓更迫切希望知道许霆案的二审结果。 最高法、广东高院等人士如何看待许霆案,对于许霆案的二审判决有着直接的意义。
第三,当前的金融服务距离老百姓的要求还很远,在许霆案中,失误的ATM机并没有承担任何过错,金融机构也没有因自己的技术故障而承担任何责任。媒体有义务追问金融机构和监管金融机构的银监会,如何看待金融机构在本案中的责任。
围绕许霆案的种种讨论,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高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本次两会上表达出另一种声音,“怎么不等判完再来评论呢?”
今年2月,许霆案进入二审程序,目前还没有宣判。对于尚未审结的案件,媒体的介入是否会影响司法公正审判?这个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界和新闻界的两难,学者们就司法公正和舆论监督的边界问题进行过多次探讨,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我们知道,舆论监督有利于杜绝腐败,确保公众知情权,同时能更广泛地表达民意。但是司法审判需要的是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的独立审判,需要的是一个没有干预的环境。这次两会上,媒体有关许霆案的种种讨论是否会影响法官的正常审判呢?
在我看来,作为法官,应该具有独立的不为舆论所左右的心理素质。在美国,有的法官为了不受舆论影响,在判决前,所有相关该案的报道一律都不看。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舆论的介入不要进行媒体审判,不要以法官的姿态来审查案件,而是以旁观者和记录者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讨论。
我们欣然地看到,这次媒体对于许霆案的讨论对于立法者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司法者更好考虑处理一个特殊个案、如何把握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金融机构如何完善信息安全都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可以预见,即将宣判的许霆案,二审法官会综合考虑种种因素,慎重地做出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判决。(记者 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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