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许晓青)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上海引用“和为贵”三个字来解释中华民族崇尚的“司法调解”理念。他表示,中国司法调解业已取得一举多得的良效。
肖扬在出席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时做主旨发言。他披露,目前中国各级法院特别是广大的基层法院正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每年司法调解、撤诉的案件超过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很多法院调解结案的比例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取得了一举多得的良好效果。
肖扬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把“案结事了”作为司法活动的追求目标,把调解结案作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他说,这一司法政策由于符合中国的现实与传统,正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他还指出,从世界范围看,各国也都更加注重通过调解、和解解决纠纷,而把司法判决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
肖扬解释说,中国追求司法的和谐、协调,尽量通过调解的办法解决社会纠纷,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睦。他称,社会和谐是中国人民追求的基本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中华民族历来讲究“和为贵”,近年来,中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肖扬还提及被外界誉为“东方经验”的中国“人民调解”机制。他说,该机制已有效减少了进入诉讼的案件,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