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红网-潇湘晨报消息,根据昨日公布的《长沙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从8月1日起,如果相关责任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受到严厉的行政问责。
该规定所称的行政问责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
一票否决制度是指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其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评先评奖、晋职晋级资格予以否决的制度。黄牌警告制度是指出现前述问题但未达到一票否决程度而实行警告的制度。
《规定》提出,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票否决有效期内(一年)取消评选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格;被一票否决的个人,一票否决有效期内取消评选各类表彰奖励和晋职的资格,因一票否决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不得晋级;被黄牌警告的单位,黄牌警告有效期内取消评选各类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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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形予以行政问责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年度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市),市直部门所属系统(行业)发生特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管辖范围的事故除外);街道、乡镇,区、县(市)直部门所属系统(行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年内被黄牌警告两次以上的。
被媒体曝光予以黄牌警告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黄牌警告:区、县(市),市直部门所属系统(行业)年度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街道、乡镇,区、县(市)直部门所属系统(行业)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力,区、县(市)发现两处,街道、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的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等。
(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