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欠费是广大业主对抗物业的普遍手段,其原因既有开发商遗留问题,也有物业服务不到位,更重要是找不到直接有效的解决办法。由于对欠费缺乏惩戒,还有一些业主随大流,觉得不欠白不欠。但实际效果来看,一方面,欠费行为难以促进物业公司有所改进,反而容易导致破罐破摔,甚至偷卖小区设备弥补财务损失,另一方面,欠费具有传染性,缴费业主一旦知道有人欠费并且一样得到服务,必然也不再缴费。因此,欠费之举,常常带来对小区不可逆转的破坏和贬值。
今日出版的《北京晚报》载文指出,解决欠费,固然要从提高服务、规范收费的“治本”着手,不过在业主与物业公司都有可能不守信誉的情况下,笔者提出“治标”的建议。
首先强烈建议物业收费按月收取。物业收费多数按年、最短也是半年收取,每次集中缴纳金额巨大,对于财务管理不成熟的物业公司,很难合理计划支出,而且成为巨大的诱惑,埋下卷款走人的隐患。假如按月收取,分到每个月的费用不多,缴费的压力减弱,也有利于业主和物业双方各自的财务管理。
其次,希望能由银行介入物业的资金管理。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服务协议后,采取对房屋经纪和旅游公司的办法,根据资信和小区规模的大小在银行存入一笔保证金,防止其携款跑路,并作为违约罚金,起到制约作用。物业费也由银行代收,业主可以自己缴纳或委托银行自助服务。业主省心了,物业公司也无须再为催缴物业费头痛。当然了,银行也不白干。
目前有关部门对于业主欠费的态度摇摆不定,通过诉讼既耗时间也未必有效,因此,呼吁建立物业费收缴预警机制。80%为临界点,当前月收缴率不足80%时,业委会有必要调查原因,物业服务有瑕疵则令其整改,不改就进入选聘新物业程序,如果按月缴费,欠费不会很多,新旧物业交接想必顺利得多;若因业主原因需尽量调解,调解不成当协助物业诉诸法律。因为欠费并不是欠物业公司的钱,而是占广大业主的便宜。
之所以想出种种招数谋求解决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是因为许多事实证明,欠费不是良药而是毒药。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都能诚实守信,也就不需要这些防范之策了。(姚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