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6月7日电(记者 白林淼 通讯员 楚云 邢陆)6月5日,浙江宁波慈溪法院对14名“六合彩”赌博团伙进行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判处主犯黄建庆、岑仲君有期徒刑久年和八年,各处罚金20万,岑群和朱央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各处罚金10万元,团伙的其他10名成员分别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定罪惩处。
法院庭审时发现,早几年,岑群接触地下六合彩,一来二往把几十万元的积蓄统统输光。为了捞回来原来输的钱,她便和丈夫黄建庆、弟弟岑仲君、弟媳朱央君商量,一家人做起“六合彩”的地下庄家,除了岑仲君、岑群夫妻,岑仲君的堂叔、堂弟、堂嫂以及黄建庆的姐姐一家都统统跳进这个团伙。
2005年8月,这个“家族地下六合彩”赌博点开张,岑仲君还放弃了原先经营的寄售店。家族的每个人分工明确,男人联络投注人员,女人在家开奖和记账,并设专人接电话和报码。短短数月,他们的“生意”迅速做大,成了当地地下六合彩有名的大庄家,还发展了10来个下线替其拉投注者。最多的时候,每一期有上百人在他那里投注,少的几千,多的可达几十万。
整个团伙中,很多的团员是输钱后加入的,有些人就因“六合彩”倾家荡产。后来他们才知道,玩六合彩就是输多赢少,他们组织地下“六合彩”的55期中,从来没人中过大奖。
2005年12月8日,新一期的“六合彩”开奖的时候,刚刚开完奖的当晚八点半,正当大家准备算账时,大批警察从天而降。就这样,这个在慈溪当地“圈”钱上千万的六合彩窝点终于覆灭。
法院一审后认为,岑仲君、黄建庆、朱央君、岑群经预谋,借“六合彩”之名,并利用其开奖结果,自2005年8月2日第91期“六合彩”开始,从事非法博彩活动,至第145期止,岑仲君、黄建庆、朱央君、岑群已接受“六合彩”投注累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其中接受的部分投注金额转报给胡迪峰(已判刑),非法获利计人民币27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岑仲君、朱央君、岑群均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他八名从犯以代为受注、代记码单,或者帮助结算、交接博彩款项,或者转报投注等方式,均多次协助进行非法博彩活动,依情节轻重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惩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