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据一家正积极准备融资融券业务方案的创新试点券商有关人士透露,“为了进一步调试系统,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时间比原计划晚一些,预计在8月份正式启动!蹦壳罢谝的谡髑笠饧摹吨と救谧嗜谌滴窆芾戆旆(草案)》,对有关业务资格、帐户体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证券公司申请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7个条件:
一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三年以上;
二是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三是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
四是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已制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已上线运行;
五是财务状况健康,最近三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
六是技术系统符合规定,且已完成交易、清算、账户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大集中,对历史遗留不规范账户已设定标识并另库存放、集中监控;
七是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经营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和证券。
业内人士表示,在试点阶段,申请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对于哪些券商会进入第一批试点的问题,一家创新试点券商的有关人士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要看流程是否通畅,技术系统是否完备以及风险控制是否有效等。现在几家准备充分的券商都在积极争取资格。(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