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五日电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今天在此间指出,二OO五年,中国尚有二点一万个小煤矿,数量仍过多。只有解决小煤矿问题,煤炭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得到保证,到“十一五”期末,中国小煤矿数量要减少一万处左右。
黄毅在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应鼓励国有大矿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收购、控股等形式,兼并重组、改造提高中小煤矿。
黄毅强调,应通过实施关闭整顿、资源重组和强化管理,提高煤炭产业市场集中度和总体发展水平。他称,在组建煤炭集团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做大与做强”、“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各级法人之间”三个重要关系。
对此,黄毅表示,先做强才能真正做大,要通过加快煤电联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使企业强势进入市场,而不是简单地把几个矿务局撮合起来,有形无神。
同时,通过开发新矿区,发展新产业,来扩大增量、优化存量。增量部分创造的效益,可补贴消化存量资产所造成的亏损。集团公司内部的各级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宜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煤炭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不能人财物、产供销权限都上收。
此外,黄毅还表示,要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同时,鼓励煤炭企业向下游产业(电厂、铁路、港口)延伸,支持下游产业特别是电力企业开发建设煤矿,形成煤电一体的企业集团。
据介绍,中国规划的以五百处矿井、九十八个矿区为主的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十一五”期末年产能力将达到十三亿吨左右,约占中国全国同期生产能力的五成,将大大提高中国煤炭的长期稳定供应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