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7日,上海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建立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针对申请方上海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递交的《关于建立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听证报告》,不少代表建议出租车公司应承担部分油价变动风险。
据介绍,出租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设计不是应对一次性调价,而是着眼于形成长效运作机制,将运价与油价实行挂钩联动,运价随油价的涨跌作同向调整。同时,申请方明确,运价调整收入不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油价变动因素,确保驾驶员收入水平不受油价上涨的影响。
据悉,上海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主要是由起租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部分组成,针对起租价范围内和超起租价范围两种情况,申请方提出了两个运价油价联动计算公式。一是按车次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由每车次分担,具体通过调整起租价格来实施;二是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通过调整超起租公里运价分担。
据申请方介绍,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单独或同时使用两个公式。如将两个公式配合使用,既调整起租价又调整单价,可使不同乘距乘客都承担相应的燃油上涨费用,体现了“多乘多支出,少乘少承担”原则。
然而,无论运价和油价如何联动,实际上对出租车公司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出租车公司提出降低出租车司机的承包指标。
听证会上,不少代表表示,油价上涨不应只让出租车司机或乘客来承担,出租车企业也应当降低承包指标,承担一定的油价变动风险;还有一些代表提出,出租车运价调整不宜过于频繁,要考虑到未来油价变化幅度等因素的影响。 (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