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 (王文波 吴庆才)原中央文献出版社总编辑郭永文因参与了“金版”《孙子兵法》编校工作而没有获得相应的报酬,在索要未果之后,将该书的开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告上法院,索赔总额达七百零八万元人民币的各种报酬和赔偿。二十八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
郭永文称,他受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常文光之邀,共同开发“金版”《孙子兵法》,他完成了该书的古文编校及相关工作任务,享有该演绎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因为当时郭永文与常文光等只是口头约定了有关报酬方面的事宜,后来郭永文索要报酬时,遭到拒绝,故诉至法院。
按照郭永文的说法,金版《孙子兵法》在海内外共发行一万套,国内的定价近两万元人民币,海外定价为四千六百美元,总码洋三点八亿元,目前,这批书已经卖光。
被告方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公司和常文光的代理人辨称:“《孙子兵法》的著作权属于孙子本人,并非原告,也不属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