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中国政府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称,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草案表示,“十一五”(二00六年到二0一0年)期间,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权责。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缩小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中央与地方的投资事权,建立和完善投资调控体系。
草案表示,今后五年,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
草案强调,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推进铁路、电力、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等行业的体制改革,形成竞争性市场格局。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水价,推进电价、石油价格改革,扩大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范围。
草案指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时开征燃油税,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进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草案还表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