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近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建议,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的具体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拆迁户,拆迁时即可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手续,选定合适的地点和户型,并确定交房时间表。
方廷钰说,保证城市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这些年来,我们的确听到不少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批评和关注意见,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方廷钰还说,我目前的想法主要包括两点:及时登记和严格审查。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定向销售的具体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拆迁户,拆迁时即可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手续,选定合适的地点和户型,并确定交房时间表。
这样一来,拆迁户的生活目标更加明确,会更加配合拆迁工作,对社会和谐的意义重大。此方法还可以追溯到两年前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允许补办经济适用房的登记手续。这种对接可以采用现场办公的形式进行,简化登记手续。
此外,资格审查问题也很重要。“谁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重点,我建议将民间监督与政府监督统一起来。相关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工作,并受理拆迁户的举报投诉,协助市、区建委落实经济适用房主供拆迁户的规定,制定严格规定,杜绝开后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