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四名承建商高层涉嫌行贿香港前房屋署前总工程师陈裘大一案,香港高院昨(七日)再发出指引,指明案件将由原审区院暂委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现正排期续审。
香港区域法院去年六月裁定廉政公署窃录疑犯与律师对话,严重侵犯保密咨询法律意见的公民权利,下令永久终止聆讯。律政司不服提出司法复核,去年底获判胜诉,高院解除永久终止令,将案件发还区院继续审理。续由李慧思审理。高院昨日再发出指引,指明案件将由原审区院暂委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现正排期续审。
当控方昨日在庭上获悉此案,由原审法官李慧思审理案件时,即以担心原审法官对案件心存偏见而未能作出客观判决为由,提出反对并要求改由另一位法官审理。但夏官指相信原审的暂委法官李慧思能不受之前的裁决影响,有能力继续处理案件,将控方的反对申请驳回。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去年十二月裁定,区院原审暂委法官李慧思在下令终止聆讯前,拒绝接纳控方传召证人及将证供呈堂的申请,没有全盘考虑所有证供,令最终裁决犯错,遂将永久终止令撤销。但当时夏官只颁令将案件发还区院,但没有指明是否交还原审法官处理,故昨日在高院颁下清晰指引。
涉案的四名被告为电器工程公司高层职员,分别为沉超(六十八岁)、黄洪基(五十三岁)、余志伟(四十五岁)及王天心(三十七岁),被控串谋行贿房屋署前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及伪造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