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6日电 北京日报消息,辽足转让一事虽然得到了中国足协及辽宁省体育局的首肯,但一直与辽足存在合同纠纷的北京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却在昨天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辽足的转让不合理,并准备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追缴违约金,辽足则准备反诉三元要求其支付广告费。
辽足与北京三元的合同纠纷因为辽足在2003年回归辽宁而产生,三元方面在北京西城法院起诉辽足违约,要求辽足支付违约金。2005年8月9日,西城法院裁定,辽足必须向三元支付20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而辽足方面对此判罚不服,他们认为当初三元与辽足签署的合同当中包含霸王条款,而且辽足在回归辽宁后依然给三元照打场地广告,辽足非但没有拖欠三元任何费用,反过来三元还应该向辽足支付场地广告费。双方在合同问题上僵持不下。而在辽足俱乐部转让公示之后,三元方面认为这是辽足在逃避债务,他们准备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追缴违约金的请求。
据记者了解,辽足方面已经在与三元合作合同的履行地鞍山当地法院起诉北京三元,要求三元支付场地广告费。此事已进入法律程序,双方这场合同纠纷还将继续下去。(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