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对第二套住宅加征物业税的建言风行一时。据说这样可以抑制房产炒作,从而平抑房价。老实说,加税反而能够降低房价,这种道理我是无法理解的。对任何商品,加征税收的长期结果,必定是价格上涨。今天如果提高汽车的关税,明天进口车就会涨价;今天如果政府宣布提高餐饮业的营业税,明天大家上饭店吃饭就会多掏腰包。当然,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交易过程征税,短期可以抑制需求,造成价格下跌的假象,但是长期必定推动价格上升。在需求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加税必定增大供给的成本从而降低供给,推高价格。这应当是经济学的基本常识。
请大家不要误会,我并非不支持平抑房价。相反,我一直认为中国房价存在虚高的现象,已经影响到很多普通中国人的生活质量。政府应当在降低房价方面有所作为。
有人说:现在加征的是第二套住宅的物业税,推高的是第二套物业的价格,从而会增加第一套住宅的相对供给,不就使第一套住宅的价格下跌了吗?这套说法看起来合理,其实十分无厘头。如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阻止人们“炒卖”第二套住宅,为什么不采用更加简便的做法呢?比如,最最简单的一个做法,就是采取购房的配给制,一个人凭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这种简便做法,不但彻底断绝了第二套住宅的出现,而且不必加税,不会推高平均的房价,不是更能“促使第一套住宅的价格下跌”了吗?
假若我们真的信奉用“加税”来“打击炒卖”,不妨试验一下如下的无厘头政策:今年,炒火车票的黄牛党就不要再打击了,而是对他们加收20%的“火车票交易税”。假若哪位经济学家真心相信加税能打击炒卖,不妨请他来煞有介事地论证一下:对黄牛党征收税收,能够推动火车票价下跌……结论很清楚:行政命令和法律手段永远是打击炒卖的最有效、最便宜工具。相对来说,“加税”只会加大炒卖的成本,短期和局部也许会抑制炒卖,长期和整体上依旧是要推高房产价格的。
用“加税”的办法来调控房价,弊端还不止于此。税收是政府最基本的一项公权力。公器之重,其用也慎。一般而言,税收政策是作为重大的宏观政策、针对重大的宏观经济问题来使用的。对微观的经济环节,如果轻易动用税收手段,动辄出台这个税那个税来调控一下这个、干预一下那个,就会乱及经济的基本秩序,伤害政府的公信力。今天觉得第二套住宅是个问题,就出台个“第二套住宅物业税”;明天觉得股市好像炒得高了,是不是就来加征个25%的额外印花税呢?……所谓“以税代管”、“以罚代管”,有识之士早就指出那是管理惰性的表现。
总结一下:若真心想降低“第一套住宅”的价格,给购房者最实惠的做法,就是针对“第一套住宅”普遍减税,特别是实质上为一种政府税收的土地出让金。假若不想通过在土地出让金上做文章来打击“炒卖”,则较合理的做法,就是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限制人们拥有第二套住宅。而以“加税”作为一种平抑房价的手段,则是逻辑上离奇,学理上乖悖,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除了能带来一点点额外的财政收入以外,我实在看不出这个政策有什么好处。
(来源:新京报 作者:吴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