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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恐怖袭击发生后,布什在2002年签署总统令,授权国家安全局在未得到外国情报监听联邦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窃听美国公民的越洋电话或者查看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此事经《纽约时报》于2005年12月披露之后,引起公众一片哗然。美国前任副总统戈尔批评政府这一行为违反了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隐私的法律。而布什总统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声称这是为了;っ拦说陌踩,而这一行为“也是符合美国宪法的”。美国国会则表示有意举行听证对此作出调查。
众说纷纭之时,《华盛顿邮报》/ABC新闻公布了最新联合民意调查。根据这一调查,大多数美国人支持政府对恐怖主义威胁采取比较强硬的措施,即使这可能会侵犯一些个人隐私;但对于布什总统未得到法院授权而进行的国内监听行为,公众的看法则根据他们的党派立场出现严重分化。
接近三分之二的受访美国人说,他们相信那些参与反恐的联邦机构正在进行侵犯美国公民个人隐私的活动,还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认为这些侵犯公民权的行为无法证明其正当性。
大多数美国人表示,他们对这一事件引起的争论保持密切关注,并且有微弱多数(51%)的受访者表示,这是一种可以接受的打击恐怖主义的方式,而另外47%的受访者表达了相反的看法。
美国公众对以上这些问题的看法同他们的党派倾向密不可分。共和党人对布什政府的反恐行动提供的支持远比民主党多,而民主党人则担心总统走得太远而忽视公民自由。75%的共和党受访者认为,布什的这一未得到法院授权的“监听”行动是可以接受的,但61%的民主党受访者表示无法接受,无党派人士持这两种观点的比例分别是45%比55%。
布什总统的行为也促使人们对反恐战争进行利弊权衡。从调查结果来看,三分之二的美国人认为防止可能的恐怖威胁比;す褡杂筛匾;而另外的三分之一则表示,对隐私的尊重应该处于优先地位。
对保护国家安全还是维护个人隐私的选择也分裂了党派内部的团结。调查中,一些民主党人也愿意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支持强硬的反恐政策,而一些共和党人则担心会因此损及个人权利。
到目前为止,这些新近揭露出的国内监听行为还没有损害到布什总统的公共形象。根据另外一项调查,他现在的工作认可率是46%,只比上个月降低了1%。
(李月,《华盛顿观察》周刊第3期,2006/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