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中原油田职工张某投资数千元购买的“网络武器”突然消失,网络运营商、中国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称此游戏装备为非法“道具”,已予以没收。昨日张某将该公司告上河南濮阳华龙区法院。
据大河报报道,张某认为,他是通过正常游戏程序完成交易的,该公司并未对游戏装备予以鉴别,没收行为已构成违约和权益侵害。
张某称,2004年起,他一直在玩盛大公司的《热血传奇2》网络游戏,是该公司游戏中的一名忠实玩家。
为更好地玩网络游戏,张某于去年12月22日和24日分别在游戏中,通过5173网站担保,从其他玩家手中购买了屠龙刀、43号勋章、凤天魔甲等“网络武器”3件,并通过银行电子汇款两次支付人民币3698.7元。
通过正常游戏程序完成交易后不足一周,张某发现所购买的“网络武器”突然消失。于是,张某与盛大公司联系,对方称该装备为非法游戏“道具”,已予以没收。
对此,张某不理解,认为自己是在正常游戏程序中完成交易的,购买者无法判别游戏装备的来源,盛大公司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游戏装备鉴别程序,该公司单方面认定张某所购买的游戏装备不合法是错误的,其做法是一种典型的违约和侵权行为。
针对此事,盛大公司称,张某所购买的非法“道具”是他人盗用的,此盗窃案已在河北立案侦查,他们是接到警方协查通知后对张某的“网络武器”进行没收的。
昨日上午,张某一纸诉状将盛大公司诉至濮阳华龙区法院,要求盛大公司依法返还自己购买的3件游戏装备,并承担相应费用。
濮阳市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称,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特定的网络环境中,使用者在游戏过程中付出劳动,花费相应时间,甚至用货币购买部分装备,而网络运营商未能对网络虚拟财产提供安全的防护措施,致使虚拟财产丢失,其财产价值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