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有夫之妇刘丽丽(化名)没想到因为婚外情而引来杀身之祸。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秉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今年41岁的刘秉辉是本市一名无业人员,曾于1988年3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1999年3月又因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检方指控,2005年7月10日晚19时许,刘秉辉在昌平区天通西苑暂住处内,因琐事与女友刘丽丽发生冲突,刘秉辉便持刀猛刺刘丽丽的胸腹部,致使刘丽丽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刘秉辉又将在刘丽丽车内等候的一名男子骗至屋内,将其刺成轻微伤。
今天上午,刘丽丽的丈夫作为附带民事原告参加了诉讼,看着杀死妻子的凶手,他表情凝重。法庭上,刘秉辉主动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他称在1999年就认识了29岁的刘丽丽,两人就成了好朋友,而此时的刘丽丽已经结婚。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王文波)